一、說明:
鑒於大陸地區相關產業處於市場初期發展階段,或已進入蓬勃發展階段,專業從業人員的需求日多,而專業人員的訓練需求亦相對應增加。
台灣在相關產業的發展比大陸地區較早,多年時間累積的經驗及技術亦比相對較晚發展的大陸地區領先。因此依據此競爭優勢,研究評估招攬大陸地區人士來台接受專業課程的訓練,進而取得台灣的經驗、技術及證照,俾有助於在大陸從事相關行業的發展工作。
針對此項計劃,需要考慮規劃的事項及重點簡述如下:
二、重點事項:
1. 培訓課程規劃設計:
由台灣方面規劃相關課程,並與大陸合作單位研討課程內容,確定課程方向必須符合現階段或將來大陸市場的需求,並依據不同性質課程,進行後續相關工作。
2. 師資:
師資的聘用優先考慮產業工會的會員,不足的部份再外聘適任的師資。
3. 證照發放:
由產業工業發給培訓證書或證照。
4. 收費標準:
針對不同課程訂定收費標準,原則上需考慮大陸人士消費負擔能力。其他來台產生的各項費用,處理方式另行討論。
5. 培訓地點:
規劃適合的上課場所,並需考慮是否有實習項目。
6. 學員住宿及其他生活事項:
為顧及來台學員在課程以外的生活事項及安全,需妥善規劃其住宿、交通及其他生活機能事項,創造本會品質口碑。
7. 申請來台之協助:
尋找固定配合的台灣旅行社或其他單位協助大陸人士來台的申請入台許可等事項。
8. 招生方式:
以有效及節省成本的各種宣傳或活動方式達到招生目的。可結合台灣或大陸地區的產、官、學等單位合作招生。或以各種可行的宣傳方式建立本會知名度,如舉辦論壇或研討會等型式,間接達到招生目的。
另行訂定招生辦法。
9. 工作人員及工作分配:
本培訓計劃建議採用專案方式進行工作任務編組如下:
1) 總召集人:一名
2) 接待組:組長一名,其他組員
3) 公關連絡組:組長一名,其他組員
4) 教學課程組:組長一名,其他組員
5) 財務組:組長一名,其他組員
10. 收入、成本及費用:
相關收入的管理,支出及費用辦法等之訂定。
11. 利益分配:
培訓課程產生的各項收入,扣除所有成本之利潤,合理分配所有合作各方。
12. 大陸合作對象開發:
為使招生有效率及快速,需尋找在大陸各地有意願的對象合作招生。